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于2021年秋季入学,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阅、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特别是毕业和学位要求,入学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违规处理
任何环节,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前后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招生工作相关信息,我校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考生。
(二)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如招生政策和管理办法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四)关于所报考专业和参考书目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我校各培养单位咨询。
十四、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一)博士研究生考生对招生方式、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信息、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可与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各单位官网公告)。
(二)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和学校声誉,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监督。考生咨询、邮寄、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5838221、5833630,地址:桂林市七星区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20室,邮政编码:541004,学校研招网网址:
2.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73-5850252
3.校纪委、监察办电话:0773-3696677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附件5:相关博士培养单位链接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