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生命戛然而止!宜春校园急救事故全曝光,谁该为悲剧负责
2022年8月30日,宜春职业技术学院18岁大二学生周桐,以一场突如其来的脑出血,将生命永远定格在了最美的年华。而这场悲剧背后,从发病送医、诊疗救治到后续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出院校管理、医疗履职、监管责任的层层失守,更让逝者家属陷入维权困境。唯有彻查真相、严肃追责、足额赔偿,才能告慰逝去的生命,守护公平正义的底线。
一、悲剧发生:延误的救治与失控的病情
2022年8月30日14:00左右,周桐出现头晕伴呕吐,被老师同学发现时已意识不清、呼之不应,右侧瞳孔约5mm、左侧瞳孔约3mm,对光反射消失,生命体征岌岌可危。
从送医流程来看,延误从这一刻就已埋下隐患。同窗室友虽第一时间将紧急情况告知班主任,班主任仅安排宿管阿姨与室友合力将周桐抬下楼,自行用车送医,全程无人拨打 120 急救电话,丧失基本急救意识,堪称天下奇闻。14:53,学校老师接到求助后才联系车辆,15:10 才抵达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该院因装修且未尽入院抢救义务、医生未履行救治职责,无法接收救治,最终将周桐绕道送往宜春新建医院,此时距离发病已过去 1 小时 10 分钟。而在发热病人就诊登记簿中,周桐于 8 月 30 日 14:50 被登记,症状标注 “意识不清”,拟诊断 “转新建医院”,进一步印证了送医流程的混乱与延误。
15:28,周桐被送入宜春新建医院急诊,入院记录显示:患者意识昏迷,双侧瞳孔不等大,对光反射消失,考虑血管畸形出血或瘤卒中所致可能,建议CT及MRI平扫+增强检查。但此时病情已急剧恶化,急诊抢救记录明确记载:患者2小时前出现头痛呕吐后昏迷,小便失禁,无抽搐,入院查体体温36.5℃、心率44次/分、血压85/55mmHg、血氧100%,全身多处皮肤淤青,双侧瞳孔不等大,左约3毫米,肺部呼吸音粗,心率44次/分,律齐无杂音。 紧急头颅CT提示中线偏移、已形成脑疝,周桐被紧急送入ICU抢救。16:06,检验科危急值回报:血小板2×10⁹/L,随时存在颅内出血不止、生命骤停的风险。经多科室会诊评估,患者病情危重、手术风险极大,虽于16:06转手术室治疗,但已错失最佳救治时机。最终,周桐因脑出血抢救无效,于9月4日8时宣告临床死亡。
二、责任失守:多方失职酿成的悲剧
这场悲剧绝非偶然,而是院校、医院、监管等多环节责任层层失守的必然结果。
(一)院校管理全面缺位,送医救治延误致命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学生管理的责任主体,从日常管理到应急处置全程失职。
- 应急响应迟缓:周桐出现严重症状后,学校未第一时间启动急救流程、无人拨打120,从发病到送医耗时超1小时,错过脑疝救治的黄金时间窗,直接加剧了病情恶化。
- 转运处置不当:班主任仅安排宿管与室友抬运学生,自行驾车送医,未使用专业急救车辆与急救措施,进一步延误救治
- 管理责任缺失:班主任、任课教师未落实日常健康监测与风险排查,对学生潜在的健康隐患毫无察觉;学校与新建医院签订的合作协议不合规,却未履行审查义务,为后续医疗服务失范埋下隐患。
- 后续处置失当:周桐离世后,学校未按照法定标准足额支付赔偿款,漠视逝者家属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二)医疗服务履职不力,诊疗流程存在漏洞
宜春新建医院作为接诊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暴露出明显的专业疏漏
- 附属医院拒救失职:校属附属医院以装修为由,未履行入院抢救义务,医生未对危重学生开展任何救治,直接放弃急救职责。
- 新建医院调度严重违规:附属医院袁医生14:25已致电求助,新建医院客服拖延至14:53才派车,严重违反120急救即时出车规定,调度管理混乱,直接造成抢救时间重大延误。
- 救治衔接不畅:虽在急诊阶段明确诊断脑出血、脑疝,但针对血小板极低的危急值,未第一时间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手术评估与启动流程存在延误。
- 合作合规性存疑:与院校签订不合规合作协议,未坚守医疗行业准则,在学生急救场景中未优先保障救治效率,违背了医疗机构救死扶伤的核心职责。
(三)行政监管形同虚设,违规行为无人制止
宜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作为行业监管部门,未尽到法定监管责任。负责人葛某云明知院校与医院的合作协议不合规,却未履行审查、纠正、制止的义务,默许违规合作落地,是导致事件风险扩大的关键监管漏洞。
(四)司法裁判未能兜底,公平正义未充分彰显
案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一审、二审承办法官未能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未充分维护逝者家属合法权益,仅判决学校承担 30% 责任,司法这道公平正义最后防线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三、生命的回响:器官捐献背后的遗憾与追问
周桐离世后,其父母强忍悲痛,做出了一个震撼人心的决定:捐献女儿的心脏、肝脏、2个肾脏、肺等5个器官。这份“生命的礼物”,让5名重症患者重获新生,周桐的事迹被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感动了全国亿万网友。
但这份大爱,无法掩盖事件背后的责任缺失。周桐用生命的最后馈赠温暖了世界,而相关责任方却未能给她和她的家人一个公正的交代。18岁的生命不该以这样的方式落幕,家属的伤痛更不该被漠视。
四、合法诉求:追责、赔偿、整改,一个都不能少
基于完整的事实链条与法律法规,逝者家属的诉求清晰明确、合情合理,每一项都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1. 足额补足赔偿款:二审判决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负 30% 责任,该校仅支付部分赔偿金,要求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新建医院严格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定标准,立即补足拖欠的全部赔偿款项,全面履行赔偿义务,安抚家属精神与经济创伤。
2.严肃追究全员责任:对院校相关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医院相关负责人,卫健委监管人员,一、二审承办法官等所有失职失责人员,依法依规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3. 行业通报与全面整改:在教育、医疗、行政、司法系统内对失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开展专项整改,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同类悲剧重演。
4. 公开事件调查结果:要求相关部门公开事件完整调查结论、责任认定及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透明化处置回应公众关切。
五、以生命为戒:守住每一道责任防线
教育的底线是守护学生,医疗的底线是拯救生命,监管的底线是规范权力,司法的底线是维护公正。周桐的悲剧,是多道防线集体失守的结果:院校弃守了管理责任,医院漠视了医疗准则,监管部门放任了违规行为,司法环节未能守住公平正义。 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不能被原谅。唯有足额落实赔偿,才能告慰逝者、抚慰家属;唯有严肃追责问责,才能警示行业从业者;唯有补齐监管漏洞,才能防范下一个悲剧的发生。
在此呼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面彻查,不包庇、不推诿、不拖延,严格落实赔偿要求,依法依规追究所有责任人的责任,以公正的处置告慰周桐的在天之灵,维护每一位公民的生命安全与合法权益,让18岁的花季少女,得以真正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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